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结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结果予以公布,请李子园、七里坪校区退休职工到老年活动室查看,西湖校区退休职工到离退休党员活动室(图书馆一楼)查看,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调整范围

    2017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 调整标准

    湘人社发【201844号文件规定的2018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如下:

(一)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7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712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712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三、 有关说明

(一)在2018年调整原邵阳学院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前,先按湘人社发【201739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将2016年、2017年基本养老金中的生活补贴增加额按年分别调整到位(见附件1);在2018年调整原医专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前,先按邵人社发【201496号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将2016年基本养老金中的生活补贴增加额调整到位,再按湘人社发【201739号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将2017年基本养老金中的生活补贴增加额调整到位(见附件2)。该两年生活补贴增加额全部纳入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数。

(二)女职工卫生费15/月纳入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数。

(三)原医专退休人员按邵阳市生活补贴标准调整的2016年生活补贴增加额,已在20181月工资中补发到位。

(四)20171231日前去世的退休人员,不参与201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其补发的2016年、2017年生活补贴增加额以当年在世月份数乘生活补贴月增加额。

(五)学校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结果见附件3

四、意见反馈

此次调待的如有反馈意见,请在109日下午上班时间到各校区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登记,反馈意见于20181010日前交人事处。

五、咨询电话:0739-5432783   联系人:简澎  曹言

 

 

 

 

附件1:《2016年、2017年调整生活补贴明细表(原邵阳学院)》

附件2:《2016年、2017年调整生活补贴明细表(原医专)》

附件3:《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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