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职责
发布时间:  2007-12-05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是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和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人才工程对象的选拔、推荐、申报、培养、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三、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考核,提高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制定教师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撤并和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员调配、离退休审批、辞职、辞退等工作。 

  七、 负责劳动考勤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各类请销假手续,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行政奖惩、人事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勤技能人员等级考试相关工作。 

  八、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审核及发放工作。 

  九、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社会保障金的核算、报批及管理等工作。 

  十、统筹做好学校人事代理、编外用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直属型附属医院的人事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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