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5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17年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启动年,为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有序开展,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和《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个人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和《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参评条件和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评审表格,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分别到学科或专业所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对岗分型申报。其中2017年度和2018年度符合《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18]2号),并达到《邵阳学院2016年度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中科研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教学科研型副教授、教授和高级实验师。

    个人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向人事处上报材料时现场签字。

    2.所有材料全部装入职称评审袋(牛皮档案袋)。

    3.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请附毕业生登记表。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需在学院召开相关推荐会议后填写评议结果并签字。

    5.公示表必须包括所有的业绩材料;公示表下面的单位(公章)等信息由学校填写;电子版须发人事处邮箱,邮箱:hnsyursc@163.com,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必须一致。

   (二)二级学院初审

    申报人员须到其学科或专业归属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价。各二级单位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成立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等组成,成员为5-9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资格、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育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评议,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1314栏上“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中的“用人单位测评、公示及推荐意见”中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初审合格人选,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含二级网站)公示3天。

(三)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其中正高级职称材料优先审查,具体审查如下:

    人事处审核基本条件,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处审核教育教学条件,科技处审核科研条件,工会审查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纪委监察室审核违纪违规情况。确认其参评资格,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时间安排

   1424-26日: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岗申报,并对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进行初审、评议,参评对象材料在二级学院公示3天(教授优先);

   2426日:各二级单位将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教授合格人员名单须于425日上午11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

   3426-30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和论文查重),教授优先在26号前完成;

   4427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教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428-29日:组织参评教授人员教学测评和综合考查,并公示;

6502日:申报教授人员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并签订服务协议书;

7503日:向委托高校报送教授材料;

   8503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副教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9504日—11日:学校对申报副高人员进行教学测评、综合考查,并公示。

10512日:申报副高和中级人员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将评审材料交人事处,申报副高职称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文件要求填写和装订材料,详见附件2

    2、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71231日(含),在此之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院政字[2011]47号)文件规定,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中选择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但须按专业归口到相关二级学院申报。

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高级职务评审费为390元、中级230元,请申报人员按要求自行到财务处缴纳。

5、其他有关教学和科研业绩等审核要求,请按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纪律要求

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室对资格审查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申飞宇,联系电话2926996,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4室,邮箱hnsyursc@163.com。有关参评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1.邵阳学院2017年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审查表

2.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1号)

3.《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

4.《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5.高教系列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

6.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

72017年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一览表

                                      邵阳学院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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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邵阳学院2017年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湘教通〔2018〕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湘教发〔2018〕2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4: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5:高教系列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6: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7:2017年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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