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关于印发<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23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附件2)的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应按要求分层次择优推荐相关符合条件的人选,无合适的人选可不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于2018年10月8日上午11:00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0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nsyursc@163.com )。
邵阳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