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年度,为确保我校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和《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邵院党字[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个人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和《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参评条件和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评审表格,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到学科或专业所归属的二级学院进行对岗分型申报。有关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在第12栏“个人签名”中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2.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向人事处上报材料时现场签字。
3.所有材料全部装入职称评审袋(牛皮档案袋)。
4.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请附毕业生登记表。
5.《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需在学院召开相关推荐会议后填写评议结果并签字。
6.公示表必须包括所有的业绩材料;公示表下面的单位(公章)等信息由所在二级学院填写;电子版须发人事处邮箱,邮箱:hnsyursc@163.com,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必须一致。
(二)二级学院初审
申报人员须到其学科或专业归属二级学院进行考核评价。各二级学院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要求,成立二级学院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专家代表等组成,成员为5-9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上级和学校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资格、基本条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教育教学、科研业绩等进行评议,在申报人员《评审表》“真实性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并在《评审表》13、14栏上“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中的“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中签字盖章。各二级学院要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凡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责任。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初审合格人选,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含二级网站)公示3天。
(三)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具体审查如下:
人事处审核基本条件,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处审核教育教学条件,科技处审核科研条件,工会审查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纪委监察室审核违纪违规情况。确认其参评资格,并向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报告,参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时间安排
(1)12月2日-12月9日: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对岗申报,并对申报对象参评资格进行初审、评议,参评对象材料在二级学院公示3天;
(2)12月10日:各二级单位将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
(3)12月12日-12月21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报对象的参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和论文查重);
(4)12月24日:学校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12月25-1月5日:组织参评人员教学测评和综合考查,并公示;
(6)1月10日:申报人员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将评审材料交人事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
三、其他事项
1、2018年度省教育厅职改办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附件中“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十二条“科研成果及业绩”之(二)“申报高级实验师”中“科研业绩”第(2)条进行了微调,并将修改意见在《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文件中予以公布。根据文件精神,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现将《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邵院党字[2018]13号)文件中第四章第十一条“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业绩”之(二)“申报高级实验师”中“科研业绩”第②③合并修改为第②“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参与1项以上实验装置的研制;或成功设计、改进实验技术和装置1项以上,已投入使用,效果良好;或获得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的有效排名,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4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主持获得1项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教改、科研项目且参与省级课题1项,或参与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参与1项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项目的有效排名,省级项目排前3名)”。
2、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文件要求填写和装订材料,详见附件2。
3、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含),在此之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8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4、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院政字[2011]47号)文件规定,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中选择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但须按专业归口到相关二级学院申报。
5、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高级职务评审费为570元(含面试答辩200元)、中级200元,请申报人员按要求自行到财务处缴纳。
6、其他有关教学和科研业绩等审核要求,请按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纪律要求
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室对资格审查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申飞宇,联系电话2926996,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4室,邮箱hnsyursc@163.com。有关参评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8〕2号)
3.《邵阳学院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邵院政字[2018]13号)
4.高教系列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
5.参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1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