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2017年湖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反腐、绩效,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履行教育审计监督职责,服务湖南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二、总体思路 

  1.进一步完善教育审计体制,促进教育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单位实际,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备专业审计队伍,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确保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职,正常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2.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继续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3.努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严格执行法定审计程序,严格规范审计行为;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积极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合理继承传统审计方法。做到两者有机结合,确保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4.努力提升审计成果,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加大审计成果的提炼,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督导、计财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审计结果运用,立足批判性、突出建设性,合力推进审计作用发挥和价值体现。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的重大事项、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备。 

  三、工作要点 

  1.深入开展财务报告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意见》(湘教发〔20154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在审计预算收入与支出、预算编制与调整、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有重点的延伸对专项经费的审计,关注其绩效,切实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性,有效提高预算和决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审计方式,也可以在确保审计质量的情况下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审计结果要求在2017330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 

  2.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9号)要求,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要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在做好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每年有计划地选取重大风险经济业务开展内部控制审计,逐步将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以完善单位内部治理。审计结果要求在2017330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 

  3.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完善建设工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规范建设工程审计组织实施。要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着力做好重点环节的跟踪审计,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风险防范机制。各高校要将2016年度已完成预、决算审计的省级立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在2017530日之前向省教育厅报送。 

  4.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突出审计重点,健全审计评价体系,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 

  5.大力开展专项审计或综合审计调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近年来教育厅有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的选择经济事项或经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或综合审计调查,优先选择社会关注、领导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促进教育政策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围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及时发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 

  6.加快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推进以大数据运用为核心的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大胆创新审计组织模式、管理方式,积极创新审计思路、审计方法。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提升大数据关联分析能力。2017年将以教育审计管理信息化为抓手,逐步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的信息传递与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教育审计信息化水平。 

  7.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队伍建设。继续委托湖南教育审计学会做好教育系统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强化以队伍建设为核心的基础建设,积极组织教育审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审计人员的审计业务技能。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严明审计纪律,严守职业操守。鼓励教育审计人员参加内审理论与实务的研讨和交流,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8.充分发挥省教育审计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教育审计工作的创新开展。学会要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信息发布、业务交流等活动,积极开展审计片组活动,在审计交流、宣传方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支持学会工作,积极参与,促进教育审计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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