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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信息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时间:2008-06-11

1、各校园网接入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网络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部门应当及上报网络信息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各接入单位有义务接受网络信息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络信息中心应对网络运行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行为违法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6、网络信息中心应密切注意网络运行安全,密切关注网络违法案件和不良事件的发展等,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7、网络信息中心要对网络运行日志进行有效的保存,以便于对网络违法事件的查处。

8、网络信息中心应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9、网络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邵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OO八年六月十日

 

办公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图书信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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