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印章管理,维护期刊社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名称
期刊社印章全称:邵阳学院期刊社
二、管理职责
1.期刊社社长负责审批印章的使用,凡上报学校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材料,本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或部门对外联系证明,学报论文的录用通知,社内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晋升、晋级材料证明等,需要使用印章的,需经社长审批后再使用。
2.综合部负责期刊社印章保管、执行印章管理规定、发放登记和监督、使用管理。
三、各部门使用印章的程序及制度要求
1.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时,由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印章领取登记表》说明用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综合部审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通知使用。
2.期刊社印章由综合部负责人保管,原则上不得带出单位,但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的,应率先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说明事由,经社长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3.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印章保管人对要盖章的文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确认,不得将超出用印范围的文件进行盖印,不得越权使用。违反本办法规定,给期刊社造成损失的,由单位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印章保管人岗位变动时,应办理相应印章交接手续。
四、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邵阳学院期刊社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