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语和;杨发亮;
“春秋决狱”的特点在于将儒家经义作为司法机关断案的根据,是一种基于实现个案公正目标而形成的特殊司法思维,注重在优先适用法律条文的前提下,对具体案件进行情与理的价值衡量。而英国衡平法亦将“公正”“正义”等价值理念作为法官审判的依据。通过将“春秋决狱”与英国衡平法进行比较可知,二者虽然在产生根源、对后世影响、适用场景、思维模式上均不相同,但都蕴含着衡平理念这一特殊法律思维。应当看到,衡平理念主要是通过与法官裁量权的结合来发挥作用的,并且与司法正义息息相关。
2023年03期 v.22;No.127 23-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4K]阅读次数: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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