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工作
关于确定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4-03-28
党校工作 邵阳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邵院党字〔2023〕41号) 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确定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学生、教职工,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记录在册,原则上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共青团员要在团委当年组织的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方式产生人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附属医院党委要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细则中的规定与要求,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2.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二级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员、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负有相关直接责任。
3.各二级党组织在填写备案表时,入党申请书、出生年月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务必填写清楚,如xx年xx月xx日,以便核实。
4.时间要求:4月1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交至组织部备案。
附件:1.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2.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3.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