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院组通[2015]4号
关于2015年上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我部年度工作计划,就本次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7日以前上报《发展党员计划和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包括附表一、附表二(含应届毕业生)。
二、本次发展党员工作安排(不含应届毕业生):
1.5月11日至5月18日组织部到各系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审查材料通过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及时公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部审查材料的具体时间:
中文系、生化系:5月11日上午
外语系、艺术系、音乐系:5月12日上午
体育系、经管系、会计系:5月13日上午
机械系、政法系:5月14日上午
城建系、信息系:5月15日上午
电气系、理学系、魏源国际学院:5月18日上午
2.5月19日以前各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支部大会表决、总支审查研究(包括预备党员转正)。
3.5月20日至5月25日为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时间。
4.5月26日至5月27日各总支(直属支部)报送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和《发展新党员呈报表》以及《发展学生党员情况统计表》到组织部。《发展新党员呈报表》要求完整的打印件,盖好总支(直属支部)的公章,并组织部审查的原件一同返回组织部。
5.预备党员需办理转正手续的,按照《预备党员转正呈报材料目录》交4种个人材料(即入党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登记表),以及《呈报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名单表》(盖好总支公章,要求打印件)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统计表》。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要求呈报所有发展阶段的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也于5月26日至5月27日报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全年发展党员比例严格控制在学生人数的3%以内,请各总支(直属支部)按照《2015年全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各总支(直属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工作时间的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3.各支部接到预备党员发展的批复通知后,要及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党委组织部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1.发展党员计划和拟报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一览表
2.发展新党员呈报表
3.呈报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名单
4.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