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组织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度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5-04-21 组织工作 邵阳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

 

 

关于做好2015年度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

 

系(院)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组〔2015〕26号)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25号)的精神,为切实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确保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5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发展,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大学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校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目标任务

为有力确保全面完成好上级组织确定的总量调控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有控、有保、有减、有增”的要求,根据各系(院)的实际情况,下达各系(院)2015年度发展学生党员的具体计划控制数(见附件)。

系(院)要着眼于巩固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正确处理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切实把提高发展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发展学生党员,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重点在品学兼优的高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中发展党员,确保把总量控制住、把结构优化好、把质量提上去,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维护发展大学生党员计划的严肃性。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下达的2015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量,各系(院)必须严格执行,均不得突破。系(院)要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合理分配专业、年级、班级发展学生党员数量,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要防止长期不发展、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等不正常现象。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学生党员质量。各系(院)要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早选苗、早培养”,建立健全多途径吸纳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重点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广泛开展“中国梦”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入党。要指导基层党支部精心选择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督促他们负起责任。

(三)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求。各系(院)要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增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真督实查。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要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邵阳学院2015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中共邵阳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