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通[2015]10号
关于2015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安排
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我部年度工作计划,就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30日以前上报本学期《发展党员计划和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包括附表一、附表二。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组织部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审查材料通过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及时公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组织部审查材料的具体时间:
中文系、生化系:10月12日上午
音乐系、外语系:10月13日上午
艺术系:10月14日上午
会计系、经管系、电气系:10月15日上午
理学系、政法系、机械系:10月16日上午
城建系、信息系:10月19日上午
体育系、魏源国际学院:10月20日上午
2.10月21日以前各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支部大会表决、总支审查研究(包括预备党员转正)。
3.10月22日至10月30日为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时间。
4.11月2日至11月3日各总支(直属支部)报送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和《发展新党员呈报表》以及《发展学生党员情况统计表》到组织部。《发展新党员呈报表》要求完整的打印件,盖好总支(直属支部)的公章,并组织部审查的原件一同返回组织部。
5.预备党员需办理转正手续的,按照《预备党员转正呈报材料目录》交4种个人材料(即入党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登记表),以及《呈报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名单表》(盖好总支公章,要求打印件)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统计表》。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要求呈报所有发展阶段的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也于11月2日至11月3日报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根据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全年发展党员比例严格控制的要求,请各总支(直属支部)按照《2015年下半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各总支(直属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工作时间的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3.各支部接到预备党员发展的批复通知后,要及时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