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活动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关系转移及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12-05-03

各系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管理,确保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今年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关系转移及材料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系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要召开毕业生党员会议,对他们进行转移党组织关系方面的教育,使毕业生党员明确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接手续,避免出现违反组织关系转移程序、转错接收单位、组织关系丢失、组织关系材料在个人手中逾期滞留造成组织关系过期失效或不能按期转正等问题;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转入地党组织的联系;要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希望和要求,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须向所在党支部交清党费,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2.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时,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及各系党组织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接收单位党组织;对未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为保证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各系党总支应根据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填写《邵阳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登记表》(按邵阳市内、邵阳市外分别填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备后查。

5.毕业生党员组织介绍信,应由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交给转入地党组织。由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介绍信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原所在系党总支联系,不得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未办理转接手续,被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学校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6.择业过程中单位出现异动的,其组织关系应由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另办理转移手续,不应退回学校。如关系转出三个月内必须退回、转换的,学校组织部凭原开出的介绍信另予办理转换手续。

7.各系党总支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本系《邵阳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归档工作

1.各系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明、自传、思想汇报、公示情况等所有发展材料。中共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装入本人学生档案中交学生工作处;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由各总支贴封条后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连同党员介绍信一起带走,并转交到党员介绍信转入地。

2对于毕业生中的中共预备党员,各系党总支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填写《预备党员管理、教育考察登记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以便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继续培养考察,各系党总支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4.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各系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于本人档案。

5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3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