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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选调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时 间:2011-02-11
关于做好2011年度选调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

  为做好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选调生推荐报考工作,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湖南省2011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的要求,就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报考资格和条件

我院报考的学生必须是2011届全日制普通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能正常毕业并能获得相应学位;

4,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二、推荐报考的具体程序及要求

选调生推荐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党总支共同参与。报名推荐工作的具体步骤是:

1各系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报名学生填写《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三份,应双面打印),并及时交给所在系总支审查推荐。每名毕业生不限地域推荐报考,但只能向一个市(州)推荐报考。2月21日至3月3日下午5:00以前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初审通过后及时缴纳考务费(100元/人)。考生要对自己填写的报名资料高度负责,若填写的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各系党总支应认真核实每个报考者提交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的有关内容,并提出推荐意见。(各系总支的意见栏应包括报名者所填写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2月27日前,将经本系总支审查的学生推荐表及各系报名情况的汇总表统一交院党委组织部。(个别学生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交报名推荐表的,在报名时间33日截止之前仍可以单独提交报名表推荐表)。院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和招生就业处将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未经所在系总支审查推荐的报名者,学院在报名系统审查时会将其认定为不合格。

4,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应于3月12日至3月16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推荐对象笔试通过,在面试阶段应及时向所在市(州)委组织部提交经系总支、院招生就业处、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3份),以及身份证、学生证以及获奖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

   三、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选调生的报名推荐和材料审核工作,并积极在肄业班学生中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以便他们能提前做好应考准备。选调生录用人数、考试内容、时间、地点、体检、考察、公示、派遣、工作安排等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可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人事编制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媒体查询。

 

附件:

1,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2011年选调生报名汇总表

 

                                 院党委组织部

                                2011年1月28日

 


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2011年选调生报考汇总表.doc
院组通(201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