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4〕162号
关于做好2014年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
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2014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办通〔2014〕74号)关于“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资格现场确认,由其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携报名人员全部材料到现场资格确认地点统一办理”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省内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资格校内审查工作
1.各高校依据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本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进行校内审查工作。
2.根据《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的内容(两表均由报名人员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后提交),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具备的优先聘用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1)身份证信息审核。审核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2)毕业证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是否是本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属实。
(3)教师资格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真实性,确认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写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湘教办通〔2014〕7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4)优先聘用条件审核。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优先聘用条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填内容是否一致。
(5)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在《报名登记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审核结论,并签名确认,最后在《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的“报考资格审查结论”栏中签名,加盖公章。
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携带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有关材料,按我厅的规定集中办理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手续
1.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审核确认后返回给报考人员本人)。
(2)《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5)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2.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拟于5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附件: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报名登记表
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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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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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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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照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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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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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cm) |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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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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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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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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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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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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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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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
类别: 任教学科: 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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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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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高 中 填 起)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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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志 愿 |
应聘志愿: 县(市、区) 学校 岗位(学科) | ||||||||||||
志愿征集 |
□参加 □不参加 | ||||||||||||
具 备 的 优先聘用 条 件 |
□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 4.复员转退军人; □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特岗教师者; □ 5.少数民族毕业生。 | ||||||||||||
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乡镇 推荐意见 |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省教育厅 意 见 |
(公 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族 |
|
1寸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高 |
(cm) |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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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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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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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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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信息审核 |
审 核 意 见 |
□ 与本人及填表信息符合 □ 不符合 不符合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毕业证与
教学经验
审 核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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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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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
最高学历 |
|
毕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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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教 师
资 格 证
审 核 |
教师资格证 |
类别: 任教学科: 证书编号: | |||||||||||||||
审 核 意 见 |
□ 合 格 □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描述: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具 备 的
优先聘用
条 件
审 核 |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4.复员转退军人;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特岗教师者; 5.少数民族毕业生。 | ||||||||||||||||
审 核 意 见 |
□1 □2 □3 □4 □5 共 条符合 □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资格 审查结论 |
审查机关(公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