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
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邵院学通[2013]13号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7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系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申请。各系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服役起始年月。
三、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系要认真解读相关文件,正确理解政策要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参加高考考取的学生)通过高考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
四、 2013年10月11日之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原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请各系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学生的申请材料要复印存档。
附件: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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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