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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2级学生中开展“理想 青春 校园”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时 间:2012-11-12
 

各系及相关任课教师:

为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拟在我校2012级学生中开展课程教学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以“理想·青春·校园”为主题进行演讲比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预赛:11月,任课教师在所任教学班级中组织所有学生撰写演讲稿,演讲稿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优秀者参加本班的演讲预赛。一个教学班原则上推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90人以上的大教学班可推选两名。

2、决赛:12月初组织各教学班推选出的代表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相关事宜

1、决赛分七里坪和李子园两个校区进行。

2、七里坪校区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李子园校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3、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40%):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紧扣主题,立意深刻(10%);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10%);用事实说话,事例真实感人,富有教育意义(20%)。

2)语言表达(30%):脱稿演讲(10%);普通话标准,吐词

清晰(10%);语言表达生动形象,语气流畅,语速、语调处理得当(10%)。

3)形象风度(20%):着装整洁,仪表大方(10%);台风稳健,精神饱满,态度亲切,举止得体(10%)。

4)综合印象(10%):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总体印象佳,演讲效果好,能引起观众共鸣,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教务处  学工处  党委宣传部  团委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