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任课教师:
为推进我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拟在我校2012级学生中开展课程教学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以“理想·青春·校园”为主题进行演讲比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预赛:11月,任课教师在所任教学班级中组织所有学生撰写演讲稿,演讲稿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优秀者参加本班的演讲预赛。一个教学班原则上推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90人以上的大教学班可推选两名。
2、决赛:12月初组织各教学班推选出的代表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相关事宜
1、决赛分七里坪和李子园两个校区进行。
2、七里坪校区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2名。李子园校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3、评分标准
(1)思想内容(40%):围绕课程教学内容,紧扣主题,立意深刻(10%);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10%);用事实说话,事例真实感人,富有教育意义(20%)。
(2)语言表达(30%):脱稿演讲(10%);普通话标准,吐词
清晰(10%);语言表达生动形象,语气流畅,语速、语调处理得当(10%)。
(3)形象风度(20%):着装整洁,仪表大方(10%);台风稳健,精神饱满,态度亲切,举止得体(10%)。
(4)综合印象(10%):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总体印象佳,演讲效果好,能引起观众共鸣,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教务处 学工处 党委宣传部 团委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