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培养与学位>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新增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11-19 培养与学位 邵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邵院研通〔201936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新增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培养改革,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根据《邵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第二批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原则

1.学校实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导师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岗位的需要遴选产生。

2.遴选和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坚持思想与业务全面考察,既突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更注重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3.遴选和聘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要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层次结构,保证和提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公正合理择优选聘。

 

 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所从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各项职责。

2.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解决所属专业学位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有独立指导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3.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4.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止到遴选当年8月31日)。

5.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与所在专业学位点研究方向密切结合的研究方向。5年在本专业学位领域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与成就。

其中,校内硕士生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不低于2项:

1)主持有与本领域相关的科研课题。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进校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2)发表有与本领域相关的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EI、CSCD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在本领域获得市级一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市级及省级三等奖排名前三)。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本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为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提供提供本领域相关调研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

校外硕士生导师校内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不低于1项: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2)有相当于省部级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1项以上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厅局级一等科研成果奖。

3)获得过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为实际工作部门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并被采纳。

4)在本专业领域的科技开发、专业实践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身体健康,能亲自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7.每位硕士生导师一般只在一个硕士点担任指导工作。 

其他单位兼职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按校内硕士生导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学校校内硕士生导师基本条件者,由本人向硕士点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邵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最后学历、最高学位、取得相关成果、有关科研课题及经费等证明材料

(1)硕士点初审:硕士点将申请者的材料初审合格后,汇总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3)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审核:按照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审批。

 材料要求

1.申请者须填写《邵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相关附件材料(最后学历、最高学位、取得相关成果、有关科研课题及经费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硕士点于2019112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其它

1.新调入我校的在原单位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如申请担任导师,须出具原单位聘任其担任导师的证明材料,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认定其导师资格。

2.硕士生导师和其他单位兼职硕士生导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发文聘任,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颁发聘书。

 

联系人:黄雄伟,联系电话:07395431123,电子邮箱:syxyyjsc@163.com。

 

附件:邵阳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191119


邵阳学院硕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