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任务的通知
邵院科通[2007]18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也确保省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的顺利通过,根据《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07】31号)和《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对我校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6年立项建设的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动力机械及工程 、区域经济学、英语语言文学。
二、检查内容:
1、《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信息网络建设,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情况等);
2、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
3、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
4、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三、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各重点建设学科进行自查。同时各重点建设学科形成3000字左右的《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并填写《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
2、学校通过自查,形成4000字左右的《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
3、12月3日前,学校将重点建设学科的《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各重点建设学科的《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送交湖南省教育厅进行审查。
4、12月中旬,迎接教育厅组织的专家到学校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工作。主要是检查各学科建设成效、核查学校配套经费落实情况、召开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座谈会,并对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是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这次检查工作。
2、各重点建设学科在填报《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时,表中的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学校报送《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时,需提供本校重点建设学科立项建设以来主持获得的部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及部省级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进展的清单。
4、各重点建设学科需报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一式2份及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2套、《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一式4份,所有材料需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5、为检查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情况,相关部门需报送本校下拨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2套,材料原件留学校备查。
6、各单位(部门)请将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检查材料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时间紧迫,请勿拖延时间。
附件:1、《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体例及内容要求
2、《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年度检查表》(请在湖南高校科技网http://218.75.242.251:8188/keji下载中心下载)
科 技 处
2007年11月26日
附件1:《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
体例及内容要求
一、报告标题: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年度自查报告
二、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
1、完成或超额完成的指标情况(定性、定量分析结合)
2、未能如期完成的指标情况及原因分析
第二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主要进展
从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加强科学研究、建设学科基地以及人才培养状况等方面,阐述学科建设思路和建设成就。
第三部分:重点建设学科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逐项叙述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主要完成人、成果依托的项目、主要内容、水平标志和重要价值或效益等。
第四部分:学科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