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第一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人数具体比例根据各硕士点考生实际上线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按照报名先后和分数高低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 各硕士点在严格遵循本办法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硕士点特点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第四条 复试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以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制定全校复试办法及具体实施办法,巡视复试情况,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参与复试、录取名单及有关信访问题处理。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并具体组织、协调复试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希林
副组长: 曾阳素刘卫平(常务) 张治春 吴向东(企业) 唐蕾(企业)
成员:宁爱林 欧阳质彬 李新社 莫飞平 曾 礼 曾建德
苏本武 周英勃 赵良忠 袁文华 黄同成 罗庆跃
曾周亮 余有贵 刘平宇
第二条 各硕士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硕士点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5—8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清楚记录,并妥存备查。
食品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赵良忠
组员:陆步诗 汪小鱼(企业)余有贵 李文(企业)夏阿林
记录员:尹乐斌
机械工程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袁文华
组员:肖坤后(企业)曾周亮陈志刚 张兆宪(企业)
记录员:马仪
各硕士点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的复试办法,结合硕士点具体情况制定本硕士点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
(2)组织本硕士点复试的命题(含笔试和面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初试没有考试数学的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3)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过程须全程同步录像录音,并刻盘保存,及时报送成绩到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4)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 复试分数要求
第一条 我校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程专业A类考生)进行复试。也按照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接受相关专业的调剂复试。
第二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2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60,单科不限。
第三条 破格复试。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以内),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考生,可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名额2名。
四 复试内容及形式
第一条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笔试;
(2)面试(含外语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考查等);
(3)报考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等。
第二条 复试采取以下形式:
(1)试题采用题库命题。
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的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本科成绩单),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需主干课成绩证明参加考试。
(2)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内容包含:外语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实验)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科研潜力、人文素养等,综合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组织由各硕士点组织。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初试没有考数学的考生需加试数学,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试题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分数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三条 对参加复试考生还应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1)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军官证)、复试通知单。
(2)考生学历、学位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审查
对应届考生仅核查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对往届考生核查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红章),对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除了核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外,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的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
体检按照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组织体检。
五 复试时间
第一条 复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27日至29日。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在网上公布《复试通知书》内容及复试名单为准。
1、报到工作
时间:3月27日8:00-17:30
地点:七里坪办公楼518会议室
参加部门:研究生处、研究生秘书
2、复试工作
时间:3月28日6:30-19:00
地点:硕士点具体安排(见机械工程、食品工程领域复试流程安排表)
校车乘坐时间及路线:7:10七里坪-李子园
参加部门: 研究生处、硕士点、电气系、信息系、监察室、院办公室、保卫处
3、体检工作
时间:3月29日8:00-11:30
地点:七里坪校区医院
校车乘坐时间及路线:
13:20李子园-七里坪
16:00七里坪-李子园
17:50七里坪-李子园
参加部门: 研究生处、硕士点、电气系、信息系、校医院、院办公室、保卫处
六 成绩计算及录取
第一条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二条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 40%。复试总分为300 分,其中笔试占150分,面试占150 分;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第三条 考生按照新的总成绩重新排序,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录取与否。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 其 它
第一条 复试工作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密的规定,对复试小组名单、命题教师、监考人员、评卷教师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有亲属参加本批次复试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
第三条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理由充分,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对其组织二次复试。
第四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