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工作,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帮助他们安心、顺利、愉快地完成学习与研究任务,现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 就做好我校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认定对象
全校全职学习的研究生。
二、资助对象要求
受资助对象要求品行良好,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违纪表现。
三、认定程序
1.由申请资助研究生自主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附表1);
2.各培养单位对申请资助研究生信息进行核实,并组织认定受资助对象;
3.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在11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附表1、附表2)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511室。
联系人:宁康琪,联系电话:0739-5431123。
附件:
1.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表
2.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认定汇总表
邵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申请表
研究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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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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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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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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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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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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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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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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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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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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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方式 |
( )区号 |
在校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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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理由 |
研究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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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民主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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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决定 |
培养 单位 意见 |
研究生秘书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资助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 章) |
附件2
邵阳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认定汇总表
培养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年级专业 |
贫困情况 |
卡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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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