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重点学科课题招标办法
2008-05-20
管理文件 邵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邵院科字[2008]7号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确保重点学科合格验收,加快学校硕士授权单位和硕士点建设工作的进度,学校决定对重点学科设立的科研课题实行公开招标。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标选题
各重点学科根据本学科建设的需要,特别是针对本重点学科中薄弱环节的突破,拟定3—5个科研课题(各研究方向应适当平衡),报校重点学科办审定。
二、招标经费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招标课题总经费不超过该学科年度建设总经费的15%;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的招标课题总经费不超过该学科年度建设总经费的20%。
三、立项
各重点学科采用招标形式决定。
四、管理
1、课题主持人须与系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校重点学科办签订合同书。
2、招标课题按教育厅一般课题管理,其经费使用分两个阶段进行,50%用于研究过程开支,其余经费待合同完成后一次性报销。
3、项目组每一年向所在系重点学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4、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合同任务书,所开支经费的50%从项目主持人校内津贴中扣回。
五、研究期限
招标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邵阳学院科技处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