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团委书记职责

发布日期:2009-06-14

团委书记职责

1.         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团总支会,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带领全院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         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         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         监督、检查各团总支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各直属党支部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         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         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主动向党委就团干部的作用、调动提出建议。

7.         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抓好团委干部的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         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         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并代表本届团的委员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10.     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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