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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四届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湘发[2005]8号)精神,在大学生中树立品学兼优的学习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全院大学生尚德修身,勤学敏思,积极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为我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加速建设和谐校园作出贡献院团委、学生联合会定于20094月组织评选第四届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1、对象:凡我院品学兼优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不含毕业班学生),均可参评。  

2、条件:  

(1) 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 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自觉倡树社会新风,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导向作用;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4) 身心健康。  

(5) 适当向西部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倾斜,尤其要奖励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好学上进、成绩优异的大学生。  

二、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基层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分两步进行。  

1 2009424 前,由各团总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第四届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候选人,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每系限推12人,全院共表彰15人。所有候选人在本校公示一周时间,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2 2009430 前,由院团委、学生联合会组织评审,最终评选出第四届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获得者。  

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是我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品学兼优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团总支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团总支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地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宁缺勿滥。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团总支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我院大学生品学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请团总支将候选人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于2009424日前报送到院团委。候选人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还请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  

   

 附件:第四届邵阳学院大学生品学奖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邵阳学院委员会

 

       邵阳学院学生联合会  

   

                             20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