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邵阳市委员会
关于开展五四青年节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和部、省属驻邵单位团组织,各驻外团工委,各团属协会:
2018年,我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党政中心,积极投身建设“二中心一枢纽”战略目标、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主战场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团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集中展示邵阳市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建设“二中心一枢纽”战略目标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共青团邵阳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对2018年度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邵阳青年五四奖章;
2.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
3.邵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4.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5.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条件
(一)邵阳青年五四奖章
1.“邵阳青年五四奖章”共设为四大类:
(1)脱贫攻坚类。脱贫攻坚业绩突出,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成效显著。在发展扶贫产业、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创新创业类。在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创新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解决当地群众就业问题,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污染防治类。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整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攻坚克难,高效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突出成绩。在植树造林、保护母亲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社会共建共享类。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见义勇为、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民主法治建设等重大事件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为捍卫法律尊严,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在构建和谐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邵阳籍青年,或在邵阳工作、居住五年以上的外市籍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
(二)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富有实效,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责任事故。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团的县级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2017年度、2018年度已命名的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认定,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将同时作为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的创建单位。
(三)邵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2017年度、2018年度已命名的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认定,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将同时作为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创建单位。
(四)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以上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推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1年4月30日后出生),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五)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
5.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符合以上条件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扶贫干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专职团干部,严格落实驻村扶贫工作要求,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各项扶贫工作考核成绩较好;在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扶贫、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可优先推荐。
三、申报和表彰名额
1.“邵阳青年五四奖章”。各县级团委每个类别至少推荐一名候选人,市直各单位和部、省属驻邵单位团组织,各驻外团工委,各团属协会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团市委将择优进行表彰。
2.“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邵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县级团委要根据所分配名额(见附件2),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差额申报。各级团委推报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
四、有关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县级团委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其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级团委要落实评选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推动辖区内各级各类团组织建立评选体系,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县级团组织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请各县市区、青工系统、驻外团工委、各团属协会于4月10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原件(附电子版)报团市委青农部(联系人:伍虹霖,联系电话:5482979,电子邮箱:416170785@qq.com),市直学校系统资料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石欧苏,联系电话:5482983,电子邮箱:578868154@qq.com),逾期不候。
申报名单汇总表中应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并加盖县级团委公章,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交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需在县级团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宣传展示。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系人:邓颖林
联系电话:0739-5482979
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市委大院3号办公楼团市委青农部
附件:1.“邵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 2018年度邵阳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 2018年度邵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 2018年度邵阳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5. 2018年度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 2018年度邵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 2018年度全市各级团组织推报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汇总表
共青团邵阳市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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