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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学生组织团员民主评议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生组织:

为了加强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组织成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的先进性教育,增强院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各学生组织干部、干事参加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校团委决定对校级组织内的进行团员民主评议,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评议时间

评议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自行安排。

二、评议层次及方式

分干部团员民主评议和干事团员民主评议,干部团员民主评议采取由各组织主席团集中组织公开评议,干事团员民主评议由部长组织部门干部干事进行内部评议。

 三、评议内容

结合自己过去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对自己进行全面总结,撰写1000字左右的个人书面小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四、评议方式

采取组织集中评议,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五、评议程序

(一)各组织成员依次上台发言,对上一年度工作、生活、学习进行自我评价小结;

(二)学生组织成员之间互相评议;

(三)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对评议结果进行统计总结。

六、民主评议的等级

对团员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七、工作要求

各学生组织要通过组织成员的自我总结和民主评议,公正客观的认证学生干部干事上一年度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记录和评价组织成员成才状况,总结经验,评比先进,提高学生干部干事素质,保持学生干部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与组织上的纯洁性,发现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校级组织的服务能力,推进校级组织的自身建设。

 

    附件:校级组织团员民主评议表

 

                                      团委

                                    2015年4月2日


校级组织团员民主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