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会员交纳的会费、学校拨款与奖金、正当的社会(个人)赞助和其它合理收入。
第二条 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会员证制作、社团活动开支等,不得用于聚餐、烧烤等纯娱乐性活动。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经费使用情况须接受校团委社团部的监督。社团指导单位代管所指导社团的经费,并指导社团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四条 如需要调整会费额度,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经指导单位——校团委社团部批准通过后方可变更,最多不得高于40元/人·年。
第五条 每届社团会费由指导单位统一收取,在每年纳新结束后的两周之内转交至指导单位。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需设独立的财务部,至少有一名社团干部专门负责财务工作,不可由其他部门代替,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社团内部其他职务。
第七条 各学生社团须使用订本式账簿。社团经费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详细记入账簿,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每笔账目入账时,必须注明日期、详细用途及金额。
第八条 每学期校团委社团部组织各社团进行三次财务核算。财务核查时各学生社团须将本社团的账簿交到校团委社团部。每学期期末指导单位须所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对账工作,填写《邵阳学院学生社团会费对账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校团委社团部。
第九条 参照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严肃处理。
(一)私自挪用公款。
(二)不记账或有两本账。
(三)原始凭证缺失,账目模糊,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详细的记录。如只是笼统的记为“办公用品”“文具”等均属于模糊账。
(四)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学生社团资产流失。
第十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配合校团委社团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查,对不予配合者,校团委社团部将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视情况予以如下处理:
(一)取消该学生社团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二)情节严重者免去该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并向其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反馈。
(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另行予以处分。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换届时,学生社团财务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被撤销或解散时,社团经费须核实后返还会员。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经费使用采用立项申请。申请时间为举办活动的前一个星期,对活动各项支出进行预算,并上交《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预算表》。未经程序办事,未签署意见而去购买活动物资的,不予报销。
(一)活动经费低于300元,由学生社团自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到指导单位报账。
(二)活动经费高于300元,提交经费申请,在经过指导单位批准后可以先预支预算经费的一半。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生社团须详细填写《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报账表》并连同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等)到指导单位处报销活动开支。原始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报账表》须经该社团的会长及财务部长签字。凡原始凭证缺损、涂改或无意丢失者,不予报销。(注:如某些支出由于情况特殊不能开具收据或发票时,如涉及奖金的活动等类似的情况,需上交费用发放表,且“领取人签名”栏不能打印,必须由领取人亲笔签名)
第十五条 社团经费不足不能完全支撑大型活动的支出可以收取报名费(一般不超过5元/人)、向校团委申请200元活动经费资助,如联系相关赞助单位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上交赞助协议书,并说明赞助商、赞助内容(指明是现金还是物品)及赞助商要求。
(二)赞助协议书必须经校团委社团部审核通过后才能与赞助商签署,签署后上交至校团委社团部备案。
(三)赞助的现金在活动开展前可以先由社团留存,用于活动的开展,活动结束后,如果剩余金额超过100元,则必须上交指导单位保管入账;不足100元,可作为协会的自留经费。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登记注册的各级各类学生社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社团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二○一九年九月修订。
附件:1.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审批流程
2.邵阳学院学生社团预算表
3.邵阳学院学生社团报账表
4.邵阳学院学生社团会费对账表
附件1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审批流程
附件2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预算表
社团名称 |
|
填表日期 |
|
活动名称 |
|
活动时间 |
|
参与人数 |
|
活动地点 |
|
详 细 活 动 预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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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团 财 务 部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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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导 老 师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指 导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报账表
报账日期: 年 月 日
报账事由 |
支出项目 |
金额 |
经手人 |
证明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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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次余额 元
本次共计花销 元(报销 元,活动赞助中花销 元)
社团经费总余额 元
会长签字:
财务部长签字:
附件4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会费对账表 |
||||
指导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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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名称 |
本届会员会费余额 |
财务部部长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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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 |
七里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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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该社团在某一校区未设立分会,填“无” |
附件5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会费标准一览表
序号 |
社团名称 |
指导单位 |
会费标准 |
备注 |
1 |
爱电影协会 |
国际学院 |
20 |
|
2 |
电气科技协会 |
电气工程学院 |
20 |
|
3 |
读书协会 |
外国语学院 |
20 |
|
4 |
大学生创业协会 |
创新创业学院 |
30 |
|
5 |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
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免费 |
|
6 |
大学生教学技能发展协会 |
理学院 |
20 |
整顿中,不招新 |
7 |
电子协会 |
信息工程学院 |
30 |
|
8 |
法律援助社 |
政法学院 |
20 |
|
9 |
梵薪手工坊 |
艺术设计学院 |
30 |
|
10 |
管理协会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
11 |
公关礼仪协会 |
音乐舞蹈学院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12 |
翰墨缘书画协会 |
艺术设计学院 |
30 |
|
13 |
红十字协会 |
护理学院 |
25 |
|
14 |
九歌汉服社 |
文学院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15 |
计算机协会 |
信息工程学院 |
25 |
|
16 |
吉他协会 |
音乐舞蹈学院 |
4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17 |
精武联盟 |
文学院 |
30 |
|
18 |
街舞协会 |
音乐舞蹈学院 |
4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19 |
记者协会 |
校党委宣传部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20 |
口才与社交协会 |
政法学院 |
30 |
|
21 |
会计协会 |
会计学院 |
20 |
|
22 |
科技创新协会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25 |
|
23 |
理爱基金会 |
理学院 |
20 |
整顿中,不招新 |
24 |
零度动漫社 |
艺术设计学院 |
30 |
李子园校区设分会 |
25 |
慢跑协会 |
电气工程学院 |
20 |
|
26 |
梦想摄影协会 |
校新闻中心 |
25 |
李子园校区设分会 |
27 |
民乐协会 |
音乐舞蹈学院 |
20 |
|
28 |
乒乓球协会 |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指导单位为体育学院 |
29 |
排球协会 |
药学院 |
30 |
|
30 |
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协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免费 |
|
31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展翼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
免费 |
李子园校区设分会 |
32 |
市场调研协会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
33 |
森蓝环保协会 |
城乡建设学院 |
20 |
|
34 |
数理协会 |
理学院 |
20 |
|
35 |
食品科学协会 |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
30 |
|
36 |
三言曲艺社 |
文学院 |
4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37 |
武术协会 |
体育系 |
30 |
|
38 |
外语驿站 |
外国语学院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指导单位为医学检验学院 |
39 |
棋弈社 |
城乡建设学院 |
20 |
|
40 |
心飞翔轮滑协会 |
理学院 |
30 |
整顿中,不招新 |
41 |
扬帆起点社 |
校学生资助中心 |
免费 |
李子园校区设分会 |
42 |
演讲协会 |
文学院 |
25 |
|
43 |
摇篮文学社 |
文学院 |
30 |
七里坪校区设分会 |
44 |
医学科普协会 |
医学院 |
|
试运行 |
45 |
羽毛球协会 |
护理学院 |
30 |
李子园设分会 |
46 |
针灸协会 |
医学院 |
30 |
|
47 |
职业发展协会 |
招生就业处 |
20 |
李子园校区设分会 |
48 |
自行车协会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20 |
整顿中,不招新 |
49 |
知行话剧社 |
外国语学院 |
20 |
|
邵阳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2019修订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