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录入:bwc     时间:2010-03-19

 

邵阳学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积极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任务,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目标

1、各院(系)党政一把手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好党和政府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学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奖罚分明。

2、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原则。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盗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部门要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

3、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校园稳定。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增强广大学生辨别是非,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消极思想侵蚀能力。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学生定期进行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传染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预防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使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4、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与“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的斗争。防止“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和破坏活动,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各系各部门要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纯洁内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做好工作,要保证本单位无邪教组织,无“法轮功”分子。要净化校园,创建“无毒”校园、“无毒”院(系),做到无吸毒贩毒人员。

5、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和重点人员的监控。重点部位要落实“人防、制度防、物防、技术防”四防措施,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立即整改不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刑事偷盗案件发生。对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要严密监控,并密切注意思想动向和行为。对有意造成安全事故者,要坚决打击。

6、要做好情报信息反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事故报送制度,建立情报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系统,完善稳定安全工作信息收集机制。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做到准确全面,不得瞒报、漏报。提高情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及时掌握不稳定人员思想动向和事故苗头,掌握稳定工作主动权。

7、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健全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组织,经常开展各种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预防演练活动。建立好消防安全档案和制定灭火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警隐患整改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各项制度,使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8、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学校医疗部门、爱卫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

9、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类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组织单位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稳定安全的问题,要制定安全预案,确保稳定安全。在校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做好安全预案并落实安全责任;大型学术活动、跨校活动和涉外活动需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报上级主管部门。

10、搞好安全生产。对管理生产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电工、锅炉工等特种行业和特殊要求的工作,生产人员未经技能培训和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不得上岗,对违规安排、操作的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一票否决权”事项

1、年度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2、年度内发生损失5000以上的火灾事故;

3、年度内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

4、综治工作未落实,出现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或群体性上访闹事现象的;

5、年度内发生经济案件或本单位人员受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6、年度内有人张贴大小字报、非法集会、游行、罢课、罢餐等行为或非法下载、传播反动、黄色宣传资料对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三、评比考核办法

由院综治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按《邵阳学院综合治理考核细则》(附件)标准对责任单位逐个考核评分,凡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前三名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凡80分以下的为综合治理不合格单位。

四、奖惩

12010121日至2011121,履行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稳定工作好,未发生责任事故和可防性的重大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工作单位的责任单位,由学院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和锦旗。

2、如责任方一年内没有履行好目标管理责任书,发生不稳定因素和可防性重大刑事、治安、消防案件及责任事故的综合治理不合格责任单位,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当年责任单位不能评先进,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评优和先进个人,并要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责任单位所有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2010121日至2011121日止。

 

邵阳学院(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

[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年十二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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