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学院 2024 年 7 月 4 日
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素养,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1]35 号)、《湖南省推进以创新为支撑的高校师生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湘政办发[2023]26 号)、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湘教发 [2023]33 号)、《邵阳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激励办法》。
一、二级学院激励
(一)考核激励。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学科建设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因素。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对大赛获奖的赋分权重,对大赛组织不力的学院酌情减分。
(二)项目激励。推荐项目获得国家级金奖的二级学院,可直接获得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并均优先推荐国家级;获得国家级银奖的二级学院,可直接获得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其中 1 个优先推荐国家级;获得国家级铜奖的二级学院,可直接获得 1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并优先推荐国家级。以上申报指标单列,二级学院具有项目指导老师推荐权。
(三)奖金激励。对于积极组织参加大赛活动的二级学院,
学校相关部门将综合组织实施力度、学生参赛报名名额完成度、大赛获奖等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培训费、专家指导费、资料费、耗材费、差旅费等。
二、指导教师激励
(四)职称评审激励。将教师指导大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工作量(不作为基本教学工作量),指导省级获奖项目,给予 40 课时的工作量;指导国家级获奖项目,给予 100 课时的工作量。在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具体见《邵阳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五)项目激励。
1. 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可以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单列);(2)可直接立项 1 个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或青年项目,1 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申 报和立项指标单列);(3)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均优先推荐国家级(申报指标单列)。
2. 国赛银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可直接立项 1 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2)可直接申报 1 个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指标单列);(3)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均优先推荐国家级(申报指标单列)。
3. 国家铜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可直接申报 1 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指标单列);(2)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均优先推荐国家级(申报指标单列)。
4. 省赛一等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在二级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中优先考虑;
(2)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2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
目,其中 1 个优先推荐国家级(申报指标单列);(3)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等同于项目或课程负责人。
5. 省赛二等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
情况下: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1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优先推荐国家级(申报指标单列)。
6. 省赛三等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
情况下:可直接指导团队学生申报 1 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指标单列)。
备注说明:针对项目激励,其中省赛二等奖及三等奖项目限制奖励年限,同一项目最多连续奖励 3 年,如 3 年后未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停止项目奖励。
(六)奖金激励。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设置奖金,奖金按指导教师:参赛学生分别 6:4 的比例进行分配,指导教师奖励由人事处核对发放,学生奖励由学工核对发放。具体标准见表 1。
表 1 :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总额 (元) |
老师部分 (元) |
学生部分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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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60000 |
36000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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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 |
|
|||
国家级 |
二等奖 (银奖) |
45000 |
27000 |
18000 |
国家级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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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15000 |
9000 |
6000 |
首次突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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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 |
奖额外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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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6000 |
3600 |
2400 |
2 万元。 |
省级 |
二等奖 |
4500 |
2700 |
1800 |
|
|
三等奖 |
3000 |
18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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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荣誉激励。
1. 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2)在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优先;(3)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4)在年度考核、绩效分配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给予倾斜。
2. 国赛银奖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1)可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2)在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评选中,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优先推荐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3)在年度考核、绩效分配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给予倾斜。
3. 国赛铜奖项目。 第一指导老师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
情况下:(1)可直接入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优先推荐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2)在年度考核、绩效分配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给予倾斜。
三、参赛学生激励
(八)奖金激励。根据《邵阳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团队在获奖项目奖励经费中按比例分配一定的奖金
(具体见表 1)。
(九)荣誉激励。符合相关评选条件时:省级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负责人、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前三名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校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并推荐评选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其中,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直接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奖学年直接认定为校级三好学生。
(十)学分激励。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参赛学生可根据《邵阳学院 2022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请获得素质拓展课程中创新创业实践积分。
(十一)综合素质测评加分激励。根据《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参赛学生获奖情况及其成果在获奖学年内发展性素质测评加分。
(十二)入驻孵化基地激励。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优先入驻邵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推荐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相关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本办法中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激励办法认定按最高级别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当年起执行。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