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以及青年学术英才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特加大力度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进修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期限及学校
访问学者:3个月
选派学校:美国罗文大学或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
二、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被选派出国人员均以因公出国任务派出,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办理因公护照和签证。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被选派人员在出国学习期间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三、选派范围
2017年拟选派英语语言类以及医学类专业教师5名。
四、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具有回国后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身心健康。
3、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能较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交流。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需满五年方可选派。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能选派。
五、选派程序及要求
1、学院推荐
外国语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医药检验学院各推荐2名候选人。
2、英语语言能力测试
由国际交流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学类推荐人选进行英语语言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拟选派人员。经国际交流处、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公示。
3、签约派出
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留学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学校签订《邵阳学院资助教师出国留学协议书》,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派出后须遵守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4.经各学院推荐的人员,请填写《邵阳学院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见附件)。要求纸质版,贴一寸彩照一张,并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申请表》与研修计划请于2017年7月3日上报国际交流处,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曾腾飞 联系电话:18073953117
附件一:《邵阳学院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
附件二:《邵阳学院资助教师出国留学协议书》
邵阳学院
邵阳学院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docx
邵阳学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