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科技处文件
邵院科通〔2025〕6号
关于开展已结题满2年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了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邵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邵院政字〔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已结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我校在《邵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做出如下规定:纵向科研项目验收通过后,结余资金按立项部门规定处理,立项部门没有规定的,学校设立“个人科研发展基金”,为有结余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单独设立一个账号,将其所有项目结余经费全部转入该账号,并同时终止原项目下达时使用的经费账号,经费仍由原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使用,主要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
二、结转范围
此次结转建账的项目时间界定为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结项且有经费剩余的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时间超过2年)。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转申请。
项目负责人认真清查本人所主持的项目的剩余经费,填写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附件1)和结余经费结转申请汇总表(附件2),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审核并汇总结转信息。
各学院(部门)汇总本学院(部门)教师的结余经费结转申请,审核后统一于2025年6月26日前交科技处613室,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3.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处复核结转申请,并报送财务处办理结转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梳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离职或退休人员由原所属二级组织机构通知项目负责人。科技处将会同计划财务处持续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管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建账后,原项目经费账号废止。其中,纵向再投入经费管理按照我校纵向课题直接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纵向再投入经费统一命名为“科研再投入经费(纵向)”。
2.纵向科研项目需要在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附件2)中编制经费预算,其中劳务费原则上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合并结转经费的50%。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的,结余经费收归学校统筹安排用于全校性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4.经费结转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编写情况说明,书面报送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报送科技处协商办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付晓 15180906610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 李朔一 18373951115
邵阳学院科技处
邵阳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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