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科研项目 >> 项目结题>

关于开展已结题满2年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查的通知
2025-06-19 项目结题 邵阳学院科技处

邵阳学院科技处文件

邵院科通〔20256

 

关于开展已结题满2年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查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了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邵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邵院政字〔202219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已结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我校在《邵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对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做出如下规定:纵向科研项目验收通过后,结余资金按立项部门规定处理,立项部门没有规定的,学校设立个人科研发展基金,为有结余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单独设立一个账号,将其所有项目结余经费全部转入该账号,并同时终止原项目下达时使用的经费账号,经费仍由原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使用,主要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

二、结转范围

此次结转建账的项目时间界定为在20221231结项且有经费剩余的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时间超过2年)

三、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转申请。

项目负责人认真清查本人所主持的项目的剩余经费,填写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附件1)和结余经费结转申请汇总表(附件2),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2.学院(部门)审核并汇总结转信息。

学院(部门)汇总本学院(部门)教师的结余经费结转申请,审核后统一2025626日前交科技处613,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3.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处复核结转申请,并报送财务处办理结转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梳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离职或退休人员由原所属二级组织机构通知项目负责人。科技处将会同计划财务处持续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管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建账后,原项目经费账号废止。其中,纵向再投入经费管理按照我校纵向课题直接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纵向再投入经费统一命名为科研再投入经费(纵向)

2.纵向科研项目需要在结余经费结转申请书(附件2)中编制经费预算,其中劳务费原则上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合并结转经费的50%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的,结余经费收归学校统筹安排用于全校性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4.经费结转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编写情况说明,书面报送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报送科技处协商办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付晓 15180906610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 李朔一 18373951115

 

邵阳学院科技处

邵阳学院计划财务处

2025610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