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科技处文件
邵院科通〔2022〕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现按照22年指南撰写申请书)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统一向科技处提出申请,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
3.申请人须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严格按照2023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待发布,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二、相关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保证申报数量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务必保证申报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1)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博士必须申报,如不申报,取消所有科研项目申报资格。
(2)2020年后引进的博士必须申报,如符合申报条件而未按要求申报,科研启动经费减少1/3。
(3)所有符合申请资格的教师均可申报,各相关二级学院申报总数不低于本学院教授及博士(不重复计算)总人数的60%(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1)。
(4)申报工作完成情况和立项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提高申报质量工作进度安排
(1)2022年9月至11月,申请人撰写申请书。2022年12月6日,各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员注册信息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并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各二级学院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或科研秘书应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者的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2)2022年12月26日,各二级学院将初审修改过的申请书(1式1份)及“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稿(盖学院章)交科技处613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
3.2023年1月10日前,科技处将对所有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4.2023年1月至2月,申请人自聘专家指导并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查重,并按照国家基金委和学校的正式通知及2023年申请指南对申请书进行申报。
三、申请者资格(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四、限项申请规定(详见《指南》,另行公布)
申请者应特别注意: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将被列入违规项目而在初审中被筛出。
五、特殊说明
2022年度申报未获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内容须修改40%以上(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核)方可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六、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晓
联系电话:15180906610
科技处邮箱:hnsyxykjc2021@163.com
附件:
1.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指标一览表
2.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3.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员注册信息登记表
邵阳学院科技处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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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指标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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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教授及博士 |
在研国家项目数量 |
申报指标(项) |
必须申报人员(40岁以下博士) |
理学院 |
39 |
4 |
18 |
邢智勇、尹修草、刘桃花、袁子清、刘建林、朱晓钢、黄阳玉、兰恩浩、易定勋、李 振、黄首吉、赵莉莉、吕 敏、范勋承、赵增友、黄 勇、邓宏芟、祝先哲 |
食品与化学工程学院 |
28 |
2 |
16 |
王 莹、蒋 澍、秦 洋、高 锋、郑 青、 杨腊祥、黄展锐、黄曦明、邓晓婷、唐君源、 文 明、翟忠英、张雪娇、王 凤、廖立华、 王大寒 |
电气工程学院 |
12 |
3 |
5 |
石书琪、刘新波、邵 武、刘晶译 |
城乡建设学院 |
19 |
0 |
13 |
杨期柱、黄志友、邢肖毅、倪 绯、杨 平、肖佳伟、郑 亮、王 哲、向 泽、邓长清、刘涛涌、王 灯、曾丽亚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35 |
1 |
18 |
曾娣平、刘长青、戴小标、刘志辉、肖 彪、罗 斌、唐校福、李 滔、陈东瑞、黄达勇、丁志兵、彭桂龙,汪 浩 |
信息工程学院 |
20 |
0 |
10 |
卿振军、刘卫兵、严波、李颖翔、马张枫 |
基础医学院 |
12 |
0 |
7 |
李 兴、常早上、武小秋、王 硕 |
护理学院 |
1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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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14 |
0 |
8 |
陈志良、何 芳、刘晓飞、刘 莎、王 毅、 张杨波 |
医学技术学院 |
4 |
1 |
2 |
马 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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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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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件下发后新进博士也必须申报,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暂停1年。具体指标以2023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