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会有关文件要求, 现将启动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学校新生心理健康普查领导工作小组
顾 问:王玉林
组 长:夏世忠
副组长:刘长征 蒋青桃 陈正贤 各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宋传颖 徐瑞 钟琼瑶 唐萧潇 汪瑶 康晟兰 各学院心理服务专干 2020级辅导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宋传颖
二、普查对象
2020级学生
三、普查工具
症状自评量表(SCL-90)、艾森克人格问卷(EPQA)、
抑郁测评量表(PHQ-9)
四、普查时间
2020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30日
五、普查方式
1、心理普查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充分利用各院已有机房,自行安排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分批次组织开展心理普查工作;未配置机房的学院建议以班为单位利用《计算机课程》上机的时间统一测试(请学院自行与任课教师衔接)。
2、心理普查采用统一的指导与操作规范(见附表1)。各学院心理服务专干担任指导,2020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并担任主试,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部、各班心理委员担任助手。
3、心理普查的形式全部采用电脑测试(具体测试程序见附件2),任何一个与互联网(包括校园网)连接的电脑均可实施测试。
六、普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各学院成立2020级心理普查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心理服务专干、2020级学生辅导员协作组织实施,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部、心理委员配合执行。
2、操作规范,按时完成。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各学院的普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网络监控普查进度,全体新生均需参加心理普查,务求普查操作流程规范,并及时如期完成心理普查。普查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工作部报送。
3、请各学院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本学院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具体安排表(必须标明班级、施测时间、施测地点、组织者)。
4、各学院心理普查的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心理健康教育考核指标体系。
七、其他事项
在施测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李子园校区咨询汪瑶老师(13975921522;61522)、康晟兰老师(13327299677)、宋传颖老师(15007398058;6207);七里坪校区咨询徐瑞老师(13873960554)、钟琼瑶老师(15773958890;68890)、唐萧潇老师(19973990026)。
附件1:《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测试操作规范》
附件2:《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电脑测试的具体流程》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22日
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测试操作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