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职工自行纳税申报的
有关税法规定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凡年个人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计财处分别于2007年、2011年发过相关通知,并公布在计财处网站上。自行纳税申报地点为邵阳市大祥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大厅,纳税申报表可在计财处网站下载。现把税法有关自行纳税申报的规定摘录出来告知大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
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见附表),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三、办理了纳税申报后如何纳税
学校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10日前向税务部门办理教职工的纳税申报。对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的其个人所得税还是由学校代扣代缴。税务部门将重新计算其个人所得税,如有漏缴,差额部分要补缴。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