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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
2019-10-29 校友会简介 邵阳学院校友联络办公室
  

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组织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新媒体主要包括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同时包括本办法公布实施后出现的符合“新媒体”定义的媒体平台。

第二条 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校务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应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与时俱进。提倡校友工作在党组织的指导下,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角度出发,建设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 新媒体建设的审批

第四条 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审批,擅自以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及所属任何组织、某工作项目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 注册新媒体平台的名称原则上基于组织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或者根据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工作特性命名。

第六条 新媒体的建立,实行审批制。须报我办主管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于新媒体建立运营前向校党委宣传部办理新媒体建立运营申请手续,经党委宣传部核准后方可建立运营。

第七条 办理申请时应向我办提交以下材料:

1.《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新媒体备案登记申请表》。

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写清下列事项:

⑴账号名称(如有备选名称也须填写);

⑵建立单位的名称;

⑶发布平台;

⑷创建时间;

⑸发布周期;

⑹发布内容;

⑺后台管理队伍信息:负责人须填写账号管理员须详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与联系方式、是校友的须填写在校期间年级专业等信息);以上事项如有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校友工作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

2.主管单位同意建立运营的文件。

3.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第八条 我办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同意开设运营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不同意开设运营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我办所属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等关闭其账号。

第十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新媒体备案登记申请表》。

 

第三章 新媒体的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我办所属各官方新媒体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校友工作的最新动态、以及与学校、校友、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广大校友和师生工作、学习、生活。

第十二条 任何新媒体账号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官方新媒体的消息发布,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信息发布等相关规定,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各级官方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

 

第四章 新媒体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以我办或我办名义注册的官方新媒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 新媒体公众账号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各建设部门或组织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并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评论中有违法及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要及时汇报,并与新媒体开设的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与新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我办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完善新媒体运行机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统一发声,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邵阳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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