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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10-08 最新动态 邵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邵院研通〔201514

各硕士点及相关系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邵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和标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组长:曾阳素; 副组长:宁爱林  ;办公室主任:刘平宇(兼)

成员:赵良忠、袁文华、曾周亮、余友贵、刘平宇、李梦奇、宁康琪、王瑶琼、李光明及导师代表(每硕士点2人)

各硕士点所在系部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完成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二、评审安排

1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2013级、2014级)分配表

专业领域

年级

等级

金额(元/人)

比例

名额

备注

机械工程

2013

一等

5000

10%

2

 

二等

3000

20%

3

 

三等

1500

40%

7

 

2014

一等

5000

10%

2

 

二等

3000

20%

4

 

三等

2000

40%

7

 

食品工程

2013

一等

5000

10%

2

 

二等

3000

20%

4

 

三等

1500

40%

8

 

2014

一等

5000

10%

2

 

二等

3000

20%

4

 

三等

2000

40%

7

 

2、国家奖学金学校共2个名额,各硕士点推荐1名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只获学业奖学金荣誉。

3、评选结果需在所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相关材料(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930日之前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报送材料包括:所有学生的综合排名表,反映名额分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的评审报告,硕士点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硕士点存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三、其它

1、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按评审程序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2、学校严格执行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1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