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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11-13 规章制度 邵阳学院党政办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

 

 

邵院通[2009]28号

 

各单位、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更好地维护我院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环境和风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邵阳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思想教育方面

1、各系要继续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全体学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集体荣誉感,强化爱校意识,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热爱自己的班级和宿舍做起,维护学校的荣誉,争做文明大学生,共创文明、卫生、安全、和谐校园。

3、学生要讲究网上道德,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不浏览不健康网页,不沉靡网络,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影响他人和学校声誉的不良信息。

    4、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男女交往举止要得体,行为要文明,情趣要高尚,双方要自尊自爱自重,不得有损大学生的形象。

二、养成教育方面

1、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爱护学校的公物,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严禁在两校区草坪内组织任何活动。 

2、学生要自觉维护校园整洁,增强环保意识,不乱扔弃物,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涂乱画乱刻乱挂,不得使建筑墙壁、天花板等弄有球印、脚痕、污迹,不往阳台、窗外、门外、楼下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或乱倒污水。

三、安全教育方面

1、各系要广泛、经常地开展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强化学生“安全无小事,永远记心中”的意识。

2、学工人员以及学生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二十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疫病、防火、防触电、防盗、防暑、防雷、防爆、防震、防毒、防邪教、防汛、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

3、各系加强饮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尤其不要到校外无证饭馆、个体摊点就餐,谨防病从口入。

4、加强学生外出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回家或外出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辅导员请假,辅导员要清楚本班学生的去向,学生返校后立即销假。要教育学生途中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把自己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告诉陌生人,更不要轻信他人。

5、传销是经济邪教,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学生要了解《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传销的本质和危害,学会识别和防范传销,正确远离传销、打击传销,严防落入传销魔网。

6、学生原则上不要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驾(骑)任何车辆都不得超速,要遵守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要停放在指定位置。

7、学生不得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的楼顶从事任何休闲、集会等活动。

8、严禁学生下河、下塘洗澡,学生不得在七里坪校区人工湖周边玩闹、推拉或开展活动,更不得下湖玩水、游泳。

四、心理健康教育方面

1、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强化落实“五早”预警机制、“五个一”工作机制和对七个重要时段、十七个重点群体和个体的重点监控,多关心他们,并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2、对于那些经济困难、心理异常、家庭变故、网络痴迷、情感受挫、成绩较差、就业困难等学生,学生工作人员要经常找学生谈心、定期排查,掌握其思想动态,要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困惑。

五、宿舍管理方面

1、学生不得在宿舍及走廊内喧哗、打闹、嬉戏、起哄,不得在宿舍内养宠物,不得在宿舍经商,不得进行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2、学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抽烟、点蜡烛、焚烧纸张杂物等使用明火行为。不得私接电源、乱拉电线网线。   

3、为防止传染病、流行病的发生,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注意室内通风,讲究个人卫生。

4、学生校外租房是各种安全事故的隐患,各系要经常排查,掌握学生校外住宿的情况,劝说擅自住宿校外的同学回校住宿,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利害关系,共同督促其立即回校住宿。拒不回校住宿及多次反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生晚归容易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同时影响自身及他人的学生和生活。对晚归、不归等违纪学生的处理,坚持“教育为主、批评从严、处理及时”的原则。晚归者不按规定登记或无理取闹,学校将加重处分。未经批准晚归者,寝室长要及时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处分。

6、凡晚归、不归或擅自在宿舍外租房居住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勤工助学方面

    1、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务必签订学校、用人单位、学生都签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否则,在校外勤工助学所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和意外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生不能去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参加兼职,尤其是女生要注意自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每天晚上应在10点前归校。

七、秩序维护方面

1、午休、晚自习和上课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和教学、科研、办公区内进行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体育、文娱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教室或宿舍举办任何文体活动。

2、学生应遵守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教室、学术报告厅等场所的有关

规定,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实验室、机房以及其它教学区域,在以上场所不得使用手机、音乐播放器等任何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物品。  

3、任何个人、学生社团、班级等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大型集会、校外活动等,事前要向相关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意后方可举行。

4、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理性,不起哄滋事。

八、应急机制方面

1、为建立健全处置学生不良事件的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不良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各系必须畅通信息渠道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大学生是成年人,如果感觉到身体不舒服,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当需要帮助时,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学工人员要及时过问学生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安排,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严重者要尽快送往医院治疗。

3、学生在校内外发生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时,学工人员接到学生求助信息,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报告,合理干预,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邵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此文发布在邵阳学院办公网上,印纸质文件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