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今天是
邵阳学院首页

联系我们

地址:
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2
邮编:
422000
电话:
0739--5431783/5306013
邮箱:
HNSYURSC@163.COM
关于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09-29 项目申报 邵阳学院人事处

 

关于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范围

  (一)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应注重推荐那些长期勤奋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人才。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三)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选拔。

  二、选拔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主要成员可优先推荐。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省内外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湘西特聘专家及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省百人计划人选等在申报时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人,不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2、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我校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员1-2人。

3、公示后上报。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用word格式,表格可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下载,网址为http://rst.hunan.gov.cn),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装订成册。

  3、《2015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用Excel格式,表格下载同上),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上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学校人事处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15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及相应的申报将材料报在201510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以便学校初选、公示和上报。

 

邵阳学院人事处

2015928

 


联系地址: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2 邮编:422001 电子邮箱:hnsyursc@163.com 联系电话:0739--5431783/5306013

版权所有©2019 邵阳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