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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和2013-2015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检查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邵院政字[2013]15号),现就2019年度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和验收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推荐遴选安排
(一)推荐范围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范围是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不包括机关管理人员、机关“双肩挑”人员、教辅单位管理人员和教学院系的教务管理人员和专职学生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初步确定了自己的主攻领域和方向;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
(5)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讲师。
2.教学条件
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系统地主讲1门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在相关职能部门或教学院系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中排名前30%。
3.科研条件
原则上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SCI、EI、SSCI、A&HCI、CSSCI、CSCD核心源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4.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获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除外),可直接认定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推荐程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办法。
1.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反映本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公布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四)申报材料
1.《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申请书中的第三(其中计划课时以教学任务书为准)、五、六、七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技处审核、签名、盖章,第四项由教学质量监控处考核、签署结论、签名、盖章,第九项由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
2.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复印件2篇;
5.《邵阳学院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人员一览表》一式1份;
6.《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书》和《邵阳学院2019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人员一览表》均可从人事处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13-2015年确定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验收检查结论为暂缓验收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本次一并接受验收检查。
(二)验收检查内容
1.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2.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
3.参加培养培训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5.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检查材料
1.《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可从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
3.《邵阳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可从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
三、其他事项
1.被推荐培养对象和接受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提交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所有被推荐人和接受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在2019年11月13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推荐对象和验收检查对象材料的电子档发至人事处邮箱:hnsyursc@163.com ,纸质档报校人事处404办公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739-5306013
邵阳学院
2019年11月7日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和验收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