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二、 认定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其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教;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可直接认定为讲师;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助理研究员。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可直接认定为讲师;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理研究员。
三、 其他事项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初任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须按《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参评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和进行考核认定。
3、进行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博士研究生填写的《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于2019年1月10日之前将纸质档交人事处404室,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0739-2926996。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