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申报资格审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年。为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有序开展,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对岗申报。
2、申报人员根据各系列职称申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申报人员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有效支撑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对违纪违规的申报参评人员在全省范围内通报,通报结果连续3个年度提交至相应高评会供评委参考,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放置个人档案留存,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3、根据湘人社发[2019]44号文件要求,各有关二级单位须成立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评议组,成员由本单位班子成员、群众代表、同行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7-11人,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各有关二级单位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评议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进行初审,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核,在申报人员《评审表》“真实性责任卡”上实名签字。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合格人员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中的第14栏“单位意见”中的“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对申报对象的测评结果签署明确意见。
4、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按照相应系列职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逐一审核申报人员的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名。
5、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条件要求,按照上级文件并参照高教系列同等条件执行(具体条件见邵院党字[2018]13号文件)。
6、时间安排
(1)9月3日:人事处审核申报对象对岗申报情况;
(2)9月3日:科技处对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和论文查重。
(3)9月6-9月9日:各二级单位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评议组初审申报人员材料并组织评议和公示。
(4)9月10日:各单位将申报对象的职称材料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将参评对象材料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5)9月12日: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资格审查结果报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6)9月16日-9月20日:学校职改办公示参评人员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9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各系列职改办。
联系人:申飞宇,联系电话5306013,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4室,邮箱hnsyursc@163.com。有关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8、纪律要求
参评人员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学校纪委监察室对资格审查进行全程监督。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