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 号)和《邵阳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邵院党字[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各二级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科技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中选择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认定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其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教;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可考核认定为讲师;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可直接认定为讲师;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理研究员。
三、 其他事项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初任职务,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须按《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院职改字〔2020〕2号)要求提供参评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和进行考核认定,填写的表格为《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从非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调入我校后(含人事代理人员)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
4、《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于2020年11月20日之前将纸质档交人事处404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739-5306013。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