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今天是
邵阳学院首页

联系我们

地址:
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2
邮编:
422000
电话:
0739--5431783/5306013
邮箱:
HNSYURSC@163.COM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17 政策导航 邵阳学院人事处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稳慎推进,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 号)和《邵阳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邵院党字[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邵阳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邵院政字[2011]47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认定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其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教;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可直接认定为讲师;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可直接认定为讲师。

三、 其他事项

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者初任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2、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实行考核认定,须按《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参评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和进行考核认定,填写的表格为《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

3、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从非本省所属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湘、军队转业)调入我校后(含人事代理人员)仍从事与原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

调入人员认定资格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职称证书、聘书、原发文机关确认通知等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原取得的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不能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低一级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认定其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需要重新评审或考试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请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将《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附件2)和《邵阳学院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3)于2021年11月25日之前将纸质档交人事处404室,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0739-5306013。

                               邵阳学院职改办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doc
附件3:邵阳学院认定人员花名册.xls

联系地址: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一办公楼402 邮编:422001 电子邮箱:hnsyursc@163.com 联系电话:0739--5431783/5306013

版权所有©2019 邵阳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