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位点、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工作,根据《邵阳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邵院政字〔2018〕8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硕士点认真组织学习邵院政字〔2018〕86号文件,并切实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应持《邵阳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表》向所在硕士点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各硕士点认真审核拟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培养环节和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是否符合要求。
2.论文预答辩
学位申请人可以向硕士点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点负责对学位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学位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按《邵阳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后,可向硕士点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可以是应用研究类论文、产品研发类论文、工程设计类论文等。
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完成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经导师审查通过并填写《邵阳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导师预审表》之后提出申请;由研究方向负责人安排预答辩,预答辩委员须由不少于3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学位申请人校内导师),并填写《邵阳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3.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研究生处负责,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每篇论文检测篇数不超过2次,检测结果应符合我校目前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的相关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提交论文电子稿。
4.论文送审及评阅
通过预答辩并经查重审查合格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硕士学位办聘请三位同行专家进行盲审。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盲审评阅人。
学位论文盲审评阅过程中,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累计有两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5.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硕士点确定,报硕士学位办备案。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应有不少于2名外单位委员,其中企业(行业)委员不少于1名。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除有保密要求外,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按程序公开举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6.学位授予
硕士点应按答辩委员会上报的答辩决议和学位申请人的名单,对学位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硕士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提出拟授予硕士学位名单。硕士点应按规定时间,将加盖公章的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其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硕士学位办。
7.具体要求
(1)工作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确保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各硕士点和各位导师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好论文预答辩关、答辩资格审查关、论文送审关和论文答辩关,杜绝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根据研究生处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我校学位论文授予质量和学位论文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
(2)时间要求
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2019年上半年毕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提交相关材料,开展相关工作。
(3)材料送报要求
答辩委员会秘书于答辩会议结束后即收集如下材料送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的以下材料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①学位申请人的综合审查与评价材料
②学位论文
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④学位论文评阅书
⑤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和处
2019.03.10
附件1 2019年上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进展安排.doc
附件2: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