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时间:2008-10-19 点击:8606 发布:宋传颖
强迫症是指病人主观体验到源于自我的某些观念和意向的出现是不必要的,或其重复出现是不恰当的,但又难以通过自己的意志努力加以抵制,从而引起强烈的紧张不安和严重的内心冲突并伴有的某些重复动作和行为。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
(1)强迫观念: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仍紧张不安和痛苦,无法摆脱。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不道德、违法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和行为。
症状与表现
强迫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主要表现有:①强迫动作,即重复出现一些动作,自知不必要而又不能摆脱。常见为反复洗手、反复检查等。②强迫思维,常见强迫性穷思竭虑、强迫想像、强迫回忆等。
通常病人深感焦虑,主观上力图和强迫思维、动作对抗,结果反而越演越烈。部分病人性格有易焦虑、自信不足而又要求完美的特点,从而容易对日常生活事件发生强迫性质的心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