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激励受处分学生改正错误,积极上进,根据《邵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邵院政字[2018]6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1年5月份启动2021年上学期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曾受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取得明显进步,且无新的违纪行为,在处分期满后提出解除处分申请的在校在籍本科、专科学生。
二、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程序
1、提出申请。受处分学生具备解除处分的基本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评议。各班应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由含学生党员、班团干部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结合受处分学生在受处分期间表现情况,对其解除纪律处分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90%(四舍五入)方能同意其按期解除处分,表决借助“易班轻问卷”实行无记名投票。(“易班轻问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3、学院党总支初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解除处分的意见。同意解除的,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
4、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解除处分的处理建议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三、申请解除纪律处分材料
申请解除处分材料包括:
1、学生受纪律处分原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学院签章);
2、学生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申请书;
3、《邵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申请表》(附件1);
4、《邵阳学院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5、学生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班级评议情况报告(附件3);
各二级学院须将上述5份材料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11点前报学生工作部(二办105室),联系人:邓屹洋(15673563265);《邵阳学院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15358946@qq.com邮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日程,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到位,切实维护好学生权益。
2、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要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定学生申请材料,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上报。
3、严肃纪律。各二级学院须严格依章依规办理解除纪律处分手续,加强民主监督,不姑息,不徇私。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提交学校纪委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邵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申请表
附件2:邵阳学院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3:关于***(学生姓名)申请解除纪律处分班级评议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4:申请解除纪律处分易班测评问卷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邵阳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申请表.docx
附件2 邵阳学院申请解除纪律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 关于×××(学生姓名)申请解除纪律处分.docx
附件4 申请解除纪律处分易班测评问卷操作指南.docx